在境外市场的运转中,常常会遇到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问题。一般来说,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是指境内机构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外汇登记的程序。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是为了监管和统计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行为,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你对此不太了解,今天我们就一起去看看这到底怎么做?
一、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涉及的法规依据和授权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1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3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10.其他相关法规。
授权范围:境内机构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由境内机构注册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办理,不得授权辖内分支机构办理。
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办理材料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如果涉及很多境内机构共同做的境外投资,需要提交各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
3.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金融机构境外投资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
4.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5.外国投资者以境外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导致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股权的,另需提供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三、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审核的原则
对于境外资金这部分,要审核其境外资金留存或境外收益获取的合规性,如境内机构以其非法留存境外的资产或权益转做境外投资,应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后办理登记手续;境内机构设立境外分公司,境内机构应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境内机构设立境外分公司每年应按时参加境外投资外汇年检或年报;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时,应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将该境外企业标识为“特殊目的公司”。
以上就是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全部内容,文章专业性很强,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跟我们一起探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