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登记是满足资本输出境外的通道之一,但其审核要求较严,所需的申报文件也较为复杂,内地客商在申请ODI备案登记和审核时难免有所疏漏。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ODI备案登记中不可忽视的重点。
一、ODI备案登记所需资料
1、商务厅/部核准备案
对新设立的境外公司投资,境内投资人需要准备:《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该表中说明投资路径、最终目的境外企业信息、投资规模、资金结构、项目情况等多项内容);境外投资目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等;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境内投资主体的审计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2、发改委核准备案(国家或省级)
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投资主体最新的财务报表(经审计);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需要有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自有资金证明;投资项目设计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法律文书和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3、银行部门外汇审核所需资料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境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
二、ODI备案登记——异常情况
1、为实现境内资产迅速对外转移出境,部分投资人设立一个“空壳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专门进行境外投资,在境内无任何其他经营活动,造成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现象。该投资主体在资金顺利出境后可能通过减持或其他手段退出投资项目,达到“快设快出”的目的,致使投资主体的设立成为境外投资流程中的工具。
2、“母小子大”,即:部分企业在境外的实际投资规模远大于投资主体,境内母公司的注册资本,母公司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在境外投资的子公司。因此,在项目实操以及ODI核准或备案申报过程中,建议关注:备案表中披露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审计报告所载资产总额等财务数据与拟投境外目的地企业的经营规模的匹配度。
3、部分企业的实际境外投资项目与其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
4、部分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涉嫌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这个问题也作为发改部门、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时要考察的重点问题,为提高项目落地可能性,建议重点关注。
同时,外管局配套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明确针对投资异常情况,外管局将配合境外投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打击虚假对外投资行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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