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如果要投资港澳台地区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无论是新设立公司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是涉及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境外公司所有权、控制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时,就需要进行ODI境外投资备案,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ODI境外投资备案的相关内容。
一、ODI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境外投资备案需要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审核会比较严格且繁琐,根据过往经验,申请主体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最好成立一年以上,如果是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难以提供完整的审计财务报表的,无法通过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2、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显示出现亏损;
3、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
4、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5、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机密且股东背景、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二、ODI境外投资备案应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
若是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限制类项目,由商务部审批;
一般情况按以下规定进行备案申请: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备案。投资主体通过提供融资或内保外贷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的,也需在发改部门备案。
三、ODI境外投资备案的申报流程
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备案申请相关文件。
属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同时在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备案申请。注意: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样,具体需要详细参考当地的政策文件。
属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送交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四、ODI境外投资备案的“核准”或“备案”管理标准
发改部门、商务部门针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包括“核准类”及“备案类”两种管理方式,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敏感国家和地区是指: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4)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
需要说明的是,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并非完全禁止投资,而是需要发改委和商务部进行审查核准。国务院针对境外投资方向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将境外投资项目分成了鼓励开展、限制开展和禁止开展三类情况,通过“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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