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市场的开放,各地政府也在不断支持、鼓励当地企业开拓境外市场。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出国门进行境外投资,以实现资源、市场和技术的优化配置。
国内企业想要在境外投资时,不管是新设公司、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到直接或间接获取境外公司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行为,都需要向国家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ODI境外投资备案。如果企业海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还需要实行核准管理。
一、ODI投资备案的用途
1.成立海外子公司开展业务并注资
2.海外上市(红筹/VIE架构搭建)
3.个人/企业税务统筹
4.跨境电商业务开展
5.离岸投资等
出资的形式:境外投资所投入资产的形式十分广泛,包括货币资金的投入,股票、债券、信托凭证等金融资产的投入,各类实物资产的投入,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入。由此可见,只要是向境外的资产输出行为,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出现,都应按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行政许可手续。
投资的内容:包括各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投资、再投资,也包括收购、合并、参股、增资扩股等权益投资活动,同时也包括对境外投资提供担保的行为。
二、ODI投资备案新设、并购所需材料
ODI新设所需资料:
1.境内公司全体股东,法人签字盖章(需签字+盖章)
2.提供境外企业公司名称,章程(电子版)
3.简述境外企业公司所经营项目内容;境内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需备案)
4.境内公司余额证明(大于投资额)
5.涉及签字盖章的,提供身份证与营业执照扫描件;境内企业股权穿透图。
ODI并购所需资料:
1.境内公司全体股东,法人签字盖章;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2.简述境外企业公司原经营项目内容与后期经营计划;境内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需备案)
3.境内公司余额证明(大于投资额)
4.涉及签字盖章的,提供身份证与营业执照扫描件
5.提供原股东身份有效证明文件
6.境外企业尽职调查报告。
三、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根据11号令第二条: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1、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以上就是关于ODI投资备案的相关内容,可以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