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是指境内机构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时,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外汇登记的程序。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监管和统计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行为,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今天我们就其中涉及的几个关键点跟大家详细罗列下。
一、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材料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1.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3.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5.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机构应凭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收支业务。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分别向相关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并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
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
境内机构应在如下情况发生之日起60天内,持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
1.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以及其所投资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设立、并购或参股未登记的境外企业的,应就上述直接投资活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2.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境内机构应就上述变更情况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3.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长期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担保等不涉及资本变动的重大事项的,境内机构应就上述重大事项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备案手续。
三、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是指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设立项目或企业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与境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境外资产权益,按项目所在地法律规定或出让方要求需缴纳的保证金;
2.在境外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
3.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前,进行市场调查、租用办公场地和设备、聘用人员,以及聘请境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境内机构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形式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在外汇登记环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境内机构以实物、无形资产或股权等非货币形式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除了需要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在完成非货币形式出资后,还需要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非货币形式出资的确认登记。
境内机构未办理非货币形式出资确认登记的,将无法办理减资、转股、清算等资金调回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可以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