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为开拓海外市场而选择在境外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当境外公司或分支机构由于项目结束等原因而注销时,境内企业是否需要注销之前已经取得的ODI境外投资备案呢?
一、ODI境外投资备案——商务部门
出现以下情形时,中国境内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的注销手续:
1.《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失效。根据规定,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之日起2年内,境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
2.境外企业或机构已注销。
3.境内企业已将境外企业100%转让给境外企业、机构或自然人。
法律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七条
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报告出具注销确认函。
终止是指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拥有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二、ODI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管理部门
境内企业之前有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在取得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确认函后还应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颁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十条
境内机构持有的境外企业股权因转股、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原因注销的,境内机构应在取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60天内,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注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三、ODI境外投资备案——发改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外资司2020年5月发布的《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百问百答》,已完成的境外投资项目,如境内企业计划减资、注销或退出项目,无需履行变更手续。如境外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境内企业则需要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原核准或备案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四、温馨提示
在CRS全球征税,以及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的大环境下,境外搭建离岸架构的投资者需要考虑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是资金合规出境以及返程投资的途径之一。
个人根据要求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之后,需每年按照外汇管理局的通知,在规定的期间内提供资料给“代为申报个人对外投资备案的银行”,完成年度申报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安排注销境外公司,应该在注销后向银行申报注销ODI外汇登记,未注销ODI外汇登记仍需每年进行年度申报。
如果存在年度漏报ODI存量权益数据的情况,中国企业以及其股东会被列入外汇临管名单,无法办理任何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今天关于ODI境外投资备案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可以持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