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境外投资热度持续升温。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分别出台了与境外投资相关的管理办法,逐步简政放权,境外投资相关的核准、备案、外汇登记等程序进一步简化。今天我们就针对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内容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1、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向办理业务银行取得电子版,主要填写投资主体、被投资主体信息、投资金额、境外投资证文号等,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2、境内企业证明、资格类文件: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正本。如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投资,各机构均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
(2)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材料: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书》;
(3)企业对外投资文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4)境内公司资金来源说明、境内资金真实性证明资料(对账单);
(5)企业人员办理授权文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其他银行资料等。
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境内机构以实物、无形资产或股权等非货币形式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除了需要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在完成非货币形式出资后,还需要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非货币形式出资的确认登记。境内机构未办理非货币形式出资确认登记的,将无法办理减资、转股、清算等资金调回手续。
三、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注意事项
取得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后,根据开户行要求填写相应付款申请单据和后续资料即可。提醒:所有的资料,在准备时务必保存一份可编辑版本,以便反复调整和后续使用。
投资付款完成后,银行会关注投资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提供发票、合同等。实际境外投资企业有利润可汇回时,还有相应的决议、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提醒:以上完成后,需根据各相关部门要求,填写各类统计月报、年报、项目完成登记等。
境内机构因转股、减资等原因不再持有境外企业股权,转股、减资资金汇回境内,需要在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多个境内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的,由约定的一个投资主体向其注册地所在外汇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无需重复申请。
在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并获得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后,凭外汇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汇回资金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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