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境外发展业务,是要对ODI备案有所了解的,那么什么是ODI备案呢?
ODI备案申请办理具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备案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因此,在注册海外公司的时候要了解清楚ODI备案的相关流程及政策,如果对相关要求及所需资料了解不够清楚,不仅增加备案时间,也会增加成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样,需要详细的沟通交流才能知道你需要具体准备哪些材料。想要了解更多境外投资备案可以咨询我们。
ODI备案的流程:
发改委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实施ODI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和登记,分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ODI备案的要求:
1.境内公司好成立满1年以上;
2.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好高于5%,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好低于70%,越低越好。
ODI备案申请的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
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如不存在共同投资的情况,由投资方单独申报。如果存在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的,由“领投方”统一申报。但是,领投方如何认定,商委和发改委的标准规定不一致。商委部门将投资金额最大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发改委将持股比例最高的一方作为领投方。在外汇方面,应由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
实践中,如果投资金额最大的一方不一定是持股比例最高(有可能存在高估值高溢价投资的情况),应该由投资金额最大的一方及持股比例最高的一方,分别按照两个部门的要求向两个领投方所在地的监管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