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WTO、次年推进“走出去”战略,2013年提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举措的施行,企业出海的形式由传统的商品出海向境外投资转变。对外投资开始转向信息技术、消费品及医疗等符合产业升级、消费升级的领域。投资区位仍以欧美为主,但亚洲的投资份额正逐渐上升。
境外投资有哪些形式?
1.ODI境外直接投资
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不包括自然人)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2.QD产品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QDII基金,主要针对的是资金在国内,希望进行海外投资的中国投资者。
3.QDLP
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是国家允许注册在海外的公司,并且一直在海外市场投资的对冲基金,可以向我国国内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在募集到之后,允许将其资金用于投资海外市场的项目。
4.QDIE
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指国内人民币资本项目项下尚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机构经中国境内有关部门批准,面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对中国境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的一项制度安排。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公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简称“37号文”),境内居民个人可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除此以外,境内居民个人不能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1.监管架构
根据相关法规,境内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或并购交易,需获得商务部门境外投资行为的核准、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银行外汇登记三大环节(涉及到国资的企业还要获得国资委的批复;特殊行业如军工,可能还涉及到安全管理部门;基金产品,还应遵守QD产品规则)。
2.核准制和备案制
核准制: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核准。
3.备案制:核准制以外的投资项目,具体工作划分: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负责央企,含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及地方企业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地方发改委负责3亿美元以下的地方企业的投资项目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负责中央企业备案,地方商委负责地方企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