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等投资主体,以投入货币或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获得境外企业的股权进而获得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简单点来说,就是国内企业投资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
一、境外投资备案不得有哪些情形: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
1、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4、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二、境外投资备案条件
根据境外投资ODI备案办理经验,大部分企业满足以下4个申请条件,便可通过审核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的要求: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最好是满一年的企业,能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都能通过审核部门的核准,允许备案
3.股东北京、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很难通过审核。
4.财务要求: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
三、为什么要做境外投资备案?
1、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达到境外获取外币的目的;
2、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
3、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如跨境电商);
4、越早获得批复并汇出投资资金,就越早获得境外投资主动权与优先权;
5、企业境外上市,无合规障碍;
6、后续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省市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相应资金补贴。
四、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境外投资备案?
1、企业需要对外投资汇款,银行会需要企业提供相关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2、国外子公司需要内地母公司为银行账户激活付款;
3、国内企业同国外公司合作办理业务,或者国内公司办理海外业务创建海外公司;
4、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开设银行外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