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着重介绍下ODI以及FDI的区别。
首先我们都知道,如果你要做境外的投资项目,就一定要做ODI备案的,而FDI属于外商直接投资,这种投资既涉及两个实体之间最初的交易,也涉及二者之间以及不论是联合的还是非联合的国外分支机构之间的所有后续交易。
我们再来看ODI备案流程:
1. 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商务局备案。
2. 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
3. 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
4.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对外投资备案:《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两年,逾期将失效。
取得证书两年内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商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注销该企业,并将《证书》失效情况通报外汇管理部门。
这一要求其实与《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中的要求一致,取得证书2年内未开展对外投资的,证书失效,需重新走备案/核准程序。
也就是说,只有当境外有实际用款需求,并且企业向银行提交境外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后,银行才能够为其办理后续的购付汇。
其实是FDI的基本投资形式:
中外合资——又称股权式合营企业
特点: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也是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
中外合作——又称契约式合营企业
特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合作开发——是海上和陆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简称。它是国际上在自然资源领域广泛使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
FDI及ODI业务需企业每年在6月底前办理上一年度的权益登记,超时未办理会受管控及行政处罚。
还需要给大家补充下关于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
(一)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二)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四)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
(五)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
禁止境内企业参与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等的境外投资,包括:
(一)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
(二)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
(三)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
(四)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
(五)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如果各位老板也有这境外投资的项目在做,还未办理ODI备案,请一定联系我,我会协助老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