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交流越来越多。国内对境外的认知也多了很多,于是很多有远见有眼光的商人有了去境外投资贸易的需求并且有了实践。国家针对这种现象当然是鼓励支持的,为了保证向境外投资的合法合规性,颁发了37号文。国内向境外投资,需要进行37号文登记备案。
关于37号文登记备案过程中,有4个问题经常遇到,而且大家理解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本文会重点讲解。
一、37号文登记备案的适用对象
37号文条例是针对我们中国境内的合法居民和团体而设定的,怎么判断境内居民的身份是否合法呢要从2个方面来进行。第一,要看其是否持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或中国军人武警身份证明。第二要看是不是因为经济利益关系在我们国内居住很久的境外个人。
如果一个人既有中国护照又有境外绿卡,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备案吗?当然需要,持有中国护照的人自然是国内承认的中国公民,符合37号文的登记对象范围。
二、37号文登记备案的必要性
做了登记,就能保证境内居民在国外贸易投资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也方便资金回投。所以这个登记非常有必要。
如果遇到因为上层公司中的创始人没有办理该登记导致无法去国外发展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首先看有无补办机会,在SPV设立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去补登记。其次将股权转让给境外他人。以上两种方式在真实实践中很难走通,最保险的方式是解除旧架构再重建。
三、37号文的变更
在条例中明确说明,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做37号文登记备案的变更。第一,已经登记的第一层境外SPV的股东、SPV的名称或SPV的经营期限发生变更;第二,SPV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情况。
既然可以变更,那可以变更境内权益公司吗?不可以!因为不符合以上条例。
四、未办理37号文登记备案的后果
首先,不办理37号文登记备案,将对个人或团体企业在国外的发展有阻碍;
其次,未办理登记直接就进行境外企业设立已经不合规了,再将境外资金回头是不受法律保护、不予通过,还将给你送一个大罚单;
最后,不登记导致资金流出的,会被责令限期调回,情形恶劣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前两种情况对我们需要在国外政策发展的个人和企业本身是很不利的,如果为了私自利益,出现第三种情况,也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37号文登记备案非常重要,它是进行境外投资的重要环节!正确的理解和执行37号文的规定,不仅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也有助于我们在境外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壮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