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加上“一带一路”的推行,大大增加了国内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的需求,但中国对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的限制尚未完全放开。那这种情况下,国家怎么办呢?
一、什么是37号文?
针对以上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出了一份文件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为37号文。
它规定了境内居民个人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外汇登记流程和要求,目的是为了更加有效地规范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投融资活动。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境内居民个人进行境外投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法律依据,使他们能够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开展境外投资。
二、37号文登记前提?
1.登记的境内个人需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即“VIE公司”)
2.该境内公司(即“VIE公司”)有融资需求,且具备获取境外融资的潜力
3.境外融资资金返程后需实际用于境内公司
三、哪些人需要登记?
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所有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的中国籍自然人都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保证外汇合规,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中国企业创始人
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四、37号文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
必须在WOFE注册完成前,最晚至WOFE的营业执照颁发,因为它针对的是返程投资,如果WOFE已经注册成立,说明返程投资已经完成,此时为补登记,为合规瑕疵。但是如果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登记应该在开曼公司登记完成之前完成,因为开曼公司向BVI发股,视为BVI的境外投资行为,此时为补登记,实践中需要与备案银行提前沟通,各地执行尺度不完全一致。
地点:外管局已授权银行办理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目前多数项目以创始人所持境内企业股权办理登记,因此都是在境内企业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
五、37号文登记的主要内容?
1、境内居民的个人信息
2、境内合法资产或权益(即“VIE公司”)的信息
3、SPV(通常为境外的“BVI公司”)的信息。
六、37号文登记的好处?
从外汇法规层面打通了如下两种类型的境内居民个人跨境资金流动:
1)境内居民个人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开展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投资收益可以调回境内;
2)境内居民个人参与境外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股权激励,激励变现收益可以调回境内。
七、办理登记的步骤?
1、提交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提供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
4、提供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
5、提供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目前境外资产配置在严格的监控管理下,依然存在较多风险。而且,如果没有按要求进行登记,会受到相关部门严厉的惩罚。小编建议有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密切关注并及时了解最新的动态,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