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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识别审核问题

发布时间:2023-11-28 阅读:343

  在资本市场中,在境外投资中,我们对于境外投资外汇登记都不陌生,其目的也是为了监管和统计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行为,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投资备案的路上,外汇登记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如果你对此了解不多,或者也在做海外投资,那不如读一下这篇文章。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一、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以货币出资方式开展的境外投资活动,所涉及的外汇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前期费用登记以及境外直接投资的新办、变更与注销外汇登记,境内居民个人在外汇局37号文项下的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或参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的外汇登记,以及境内个人在外汇局7号文项下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外汇登记。


  此外,如以提供融资方式或提供担保方式开展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主体需向当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境外放款登记、内保外贷签约登记。后者在实操中较少,故不在本指引中详述,具体可参见《外汇业务指引》。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识别


  银行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之前会审核: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确认客户是否按规定报送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审核境内机构相关合法注册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相关文件。


  对于境内居民个人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具体包括:在境内拥有永久性居所,因境外旅游、就学、就医、工作、境外居留要求等原因而暂时离开永久居所,在上述原因消失后仍回到永久性居所的自然人;持有境内企业内资权益的自然人;持有境内企业原内资权益,后该权益虽变更为外资权益但仍为本人所最终持有的自然人。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三、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审核


  投资主体为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类机构、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不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以及合伙制企业;自身资产总额低于其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机构(即母小子大情形);投资资金并非来自投资主体自有资金的机构(不含股东借款);境内投资主体为异地机构、股东为异地机构或个人;境内投资主体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或短期内集中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业务的机构;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投资主体主营业务差异较大的机构;企业负责人、主要股东、总经理等高管人员被纳入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的机构;其他银行认定的关注客户。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四、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相关问题


  如果境内企业所汇出的境外投资资金既有股权出资部分又有债权出资部分,在交易数据报送时应区分股权和债权不同的交易编码、金额,分开填写。


  境内机构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形式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在外汇登记环节需要办理:除了需要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在完成非货币形式出资后,还需要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非货币形式出资的确认登记。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全部内容,有任何不理解的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耐心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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